理论园地丨三强化三提升激发争先创优新动能
2024-10-15 10:54:3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樊芳 | 作者: | 点击量:9320         

刘德芳(中)在沅江市检察院2023年度总结表彰会上。

刘德芳

近3年来,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“党建带队建”“党建+业务”的融合发展路径。坚持“三个强化”,聚焦“三个提升”,不断激发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新动能。连续3年位居益阳市基层检察院考评第一,连续两年获评益阳市十佳政法单位、全省先进基层院。老干支部被评为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,“红星照耀沅检”特色党建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党建品牌、“4·10”专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。

一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,提升凝聚力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。制定完善党支部月研讨、主题党日学习等制度,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。举办“沅检大讲堂”58期,邀请专家领导、党校教师、支部书记、业务骨干专题授课,不断巩固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养。二是坚持谈心谈话。每年初制定谈心谈话工作方案,常态化开展检察长与班子成员、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、中层干部与一般干警分级谈话,全面开展检察长政治家访活动,广泛收集意见建议,及时改进工作。坚持工作碰头会制度,实质开展部门月讲评,针对短板弱项共同施策。三是夯实阵地建设。完善党员活动室、党建书屋、廉洁文化墙等教育阵地。坚持走出去、请进来相结合,组织党员干部赴十八洞村、李六如故居、安化烈士陵园等地接受红色教育,邀请老党员讲艰苦奋斗史、纪检组长上廉政党课,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。

二、强化能力作风建设,提升执行力。一是严格监督管理。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、“政治生日”等制度要求。针对青年党员比例偏低问题,近3年培养吸纳优秀年轻同志加入党组织,共发展预备党员8名,在职正式干警中党员占比达到72%。结合“检察人员业绩考评”“公务员考核”等工作,制定《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方案》,将政治、业务、纪律、作风纳入考核指标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示范、争先创优。二是强化示范带动。选任9名政治坚定、业务过硬的党员对新进干警开展结对教导,推选7名业务骨干担任党务干部,通过“传帮带”促进青年干部快速掌握岗位技能。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学员,3名干警分别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导师、优秀学员,并被益阳市院评为“导师带新人”先进集体。三是突出典型引领。组织开展优秀检察官、优秀检察官助理、优秀行政人员、优秀书记员、沅检之星等评选活动,18人次获得省级荣誉表彰,19人次获得益阳市级荣誉表彰,8人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人才库。注重培树优秀团队,谢琦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“为民办实事”实践活动优秀团队、“沅.管家”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团队,还先后荣获省青年文明号、省巾帼文明岗、市三八红旗集体等集体荣誉。

三、强化党建业务融合,提升战斗力。认真做好党建业务结合文章,切实将党建成果转化为业务实效,通过党建促进业务、通过业务检验党建。一是突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。深入贯彻三高四新·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,切实增强“检察护企”的责任感使命感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加大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打击力度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,全面履行检察职能,聚焦各类企业法治需求,与相关部门联动履职、协同履职、贯通履职,形成优化营商环境、护航企业发展的整体合力。二是突出解民忧纾民困。认真落实“检护民生”“为民办实事”工作要求,推进案件繁简分流、轻重分离、快慢分道,处理好办案质量、效率与效果的关系,通过释法说理、公开听证、以案宣讲等方式确保办案政治效果,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,以如我在诉的情怀,把公平正义记在心上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。三是突出提升办案质效。聚焦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把工作重心放到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上来。加强立案监督和追捕追诉工作,强化对民事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,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,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规范化,精准化和实效性。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,奋力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(作者系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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